根据市教委规定,5月22日将进行民办学校录取验证工作,我校小学和中学的验证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验证时间:5月22日9:00-10:30
二、验证地点:学校大门口
三、验证对象:由5月20日嘉定教育网公示,电脑随机录取我校名单上的学生。
四、验证材料:根据户籍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,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:
1.本市户籍适龄儿童:
(1)选择户籍地入学,提供户口簿、出生证、住房情况的相关材料,见“说明”。
(2)选择居住地入学,提供户口簿、出生证、住房情况的相关材料及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(回执)》或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》。
(3)集体户口、社区公共户口,参照居住地入学。
序号 | 所需材料 | 说 明 |
1 | 户口簿 | 地址页、户主页、儿童页、父母页; |
2 | 出生证 |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; |
3 | 住房情况 (二选一) | (1)产权房:产证编号页、登记日页、产权人页; |
(2)租房: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。 |
2.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:提供序号1-5的材料;
序号 | 所需材料 | 说 明 |
1 | 户口簿 | 地址页、户主页、儿童页、父母页; |
2 | 出生证 |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; |
3 | 上海市 居住证 | (1)儿童: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或申办证明,必须与父或母的居住证地址一致; |
(2)父或母:居住证,有积分通知书的一并提供(通知单内必须显示就读儿童的相关信息); | ||
4 |
社保缴纳 记录 | 一年内(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)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(不含补缴)或连续3年(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)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; |
5 | 住房情况 (二选一) | (1)产权房:产证编号页、登记日页、产权人页; |
(2)租房: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(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)。 |
3.港澳台适龄儿童:提供序号1-3的材料;
序号 | 所需材料 | 说 明 |
1 |
身份证明 | (1)儿童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》或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》或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; |
(2)父或母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》或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》或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;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; | ||
2 | 出生证 |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; |
3 | 住房情况 (二选一) | (1)产权房:产证编号页、登记日页、产权人页; |
(2)租房: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。 | ||
备注: 台湾籍儿童需提供由嘉定区台办盖章的《台湾同胞随行子女就读申请表》 |
4.外籍适龄儿童:提供序号1-4的材料;
序号 | 所需材料 | 说 明 | ||||
1 | 身份证明 | (1)儿童:《外国护照》儿童页、签证页(缺一不可); | ||||
(2)父或母:《外国护照》父母页、签证页(缺一不可); | ||||||
2 | 出生证 | 出生医学证明,国外出生证需提供第三方翻译件; | ||||
3 | 住房情况 (二选一) | (1)产权房:产证编号页、登记日页、产权人页; | ||||
(2)租房: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。 | ||||||
4 | 证明材料 | (1)嘉定区居住证明: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,必须与父母一方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; | ||||
(2)嘉定区工作单位证明。 | ||||||
五、上交材料: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;幼升小的学生,请提供《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表》;五升六的学生,请提供免试入学告知书回执(二)或学籍证明单。
温馨提醒:1.请家长按照学校保安人员的安排,有序排队进行验证。
2.树屏路一侧有少量车位,建议家长绿色出行。
3.如有特殊情况,无法在验证日来校验证的,请与我校电话联系。
联系电话:小学59993753/59993752/69522520
中学59530325/59535311